保卫处 办公电话办公室1: 0510-83276078 办公室2: 0510-83276093 处长室 : 0510-83276076
苏ICP备15027234号-1 技术支持:江苏连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,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 113)归口,按照GB/T 1.1—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