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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动态

关于校园内部分场所禁止抽烟的通知
 2025-05-26浏览【14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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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、各部门:

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明建设,保障师生身体健康,消除火灾安全隐患,营造安全、健康、文明的校园环境,国家卫生健康委、教育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规划函〔2020〕455号)文件要求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,现就校园内部分场所禁止抽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禁烟区域

教室、实训室、宿舍、食堂、会议室、报告厅内部,图书馆自习室(阅览室等)重点区域。

二、烟对象

进入校园内的所有人员包括学校教职工、学生、外服人员以及临时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等。

三、 具体要求

(一)全体师生员工应严格遵守禁烟规定,无论是传统香烟、电子烟还是其他各类烟草制品,在上述禁烟区域内均禁止。

(二)外来人员进入校园,同样需遵守本禁烟规定,各部门、学院有责任做好告知和监督工作。

(三)任何人不得在禁烟区域内放置烟具,不得在禁烟区域内劝烟、敬烟。在校内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,全校师生员工有权进行劝阻。

、监督与处罚

(一)学校保卫处、学生工作处等部门将组成联合巡查小组,定期或不定期对校园禁烟情况进行检查。

(二)对首次在禁烟区域内吸烟的师生员工,进行批评教育,并记录在案;再次违反者,视情节轻重,给予全校通报批评、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;对于屡教不改的,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。

(三)学生违反禁烟规定的,除按上述处理外,还将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、奖学金评定等挂钩;教职工违反规定的,将纳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。

(四)鼓励全体师生员工对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,举报电话:0510-83276110,学校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。

、宣传与教育

(一)提高思想认识。控烟工作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需要,是促进全校师生身体健康的需要,也是文明校园进步的标志,是所有师生义不容辞的责任。要充分认识开展控烟工作的重要意义,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重要性、必要性认识,切实增强做好控烟工作的责任感、使命感,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,加大推进落实力度,努力使广大师生远离烟草危害。 

(二)党员干部带头落实。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、率先垂范,不但要做控烟监督员,更要自觉做戒烟的宣传员、检查员,带头执行学校控烟的相关规定,带头宣传吸烟的各种危害。

(三)强化督导检查。建立监督检查机制,定期对各单位控烟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,及时通报相关结果,并对开展控烟工作存在的问题,及时整改。 

(四)营造良好环境。各单位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控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科学引导师生成为“不吸烟、我健康、我时尚”的一代新人。积极动员学生加入控烟队伍中,为保护自身健康、营造良好环境主动发挥青少年志愿者作用。
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   

 

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

安全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5年5月26日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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