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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9年招收应届毕业生士官工作通知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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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9年招收应届毕业生士官工作通知 各系、各部门: 为扎实做好我院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,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: 一、招收的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主要为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24周岁,政治清白,身体健康,无锡市户口(含集体户口),普通高等学校男性毕业生,只招收今年2009年毕业的毕业生,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要。 二、招收的程序和阶段 招收士官按照本人申请、体检政审、专业审定、签订协议、批准入伍、组织交接的程序进行。共分6个阶段组织实施。 1、组织报名阶段(4月)。应届毕业生由学院统一组织报名,我院报名时间为4月7日至4月22日。 2、学历审核阶段(5月)。省或市征兵办公室对学历、专业对口情况进行审核,审核合格后将上站体检人员名单公布。 3、体检政审与定兵阶段(6月—7月)。市征兵办统一组织学历合格人员进行体格检查,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;6月20日前,根据招收计划在双合格人员中确定预招对象。6月底前,组织搞好定兵工作,7月底前,抓好已定士官的管理工作,并与招收对象签订协议书。 4、交接阶段(8月)。按照交接计划安排,集中招收对象到指定地点,与部队办理交接手续。 三、招收专业
四、招收士官的待遇和退役安置 (一)招收士官的待遇。经批准招收为士官的公民,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。招收入伍的士官,在入伍集训期间,统一执行新入伍士兵的月津贴标准。大专毕业生招收入伍士官,其军衔级别工资起点标准为一级四档(2000元)。服役期间除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外,还享受伙食灶差补助、防暑降温费、独生子女费、保育教育费、月住房补贴(基本工资的41%);医疗实现军队医院全额包干,免费医疗;士官休假:享受带薪休假,已婚士官探配偶假为40天/年,未婚士官探父母假为30天/年,均不含往返路程;享受年度奖励工资和年工资增长。 (二)招收士官的退役安置。招收的士官,服役满第三期退出现役的,作转业安置。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,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(市、区)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安置,也可以由其父母、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安置;符合转业条件以复原方式退出现役的,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(市、区)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受,也可以由其父母、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接受;服役期未满第三期,以复原方式退出现役的,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接受;因其他原因不能以转业、复原、退休方式退出现役的,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接接受;符合士官退休条件的,按照有关规定作退休安置。为充分调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直接担任士官的积极性,招收的士官被批准入伍后,由无锡市政府给予1.2万元一次性经济补助。 五、工作要求 (一)各相关部门,请积极配合做好2009年毕业生士官招收工作。 (二)各系及时提供招收人员的学历、资格证书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民武装部
二○○九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:征兵 工作
通知 抄送:院办、党办、马山校区管委会、教务处、保卫处、 财务处、招生就业处、后勤集团、团委、继教部、 各系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武部 2009年4月7日印发 共印40份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